首页 >
发布时间:2021-03-04 15:58:05 作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中核金旭(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该债权系我分公司于2020年6月从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收购。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0日,债权本金2000万元,利息354.57万元,债权总额2354.57万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中核金旭(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志成,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0日,注册资本857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经营范围:合金材料、耐火材料开发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再生铝颗粒和合金颗粒的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目前已经停止经营。
三、担保情况
贷款方式为保证。大连环嘉开祥城市矿产基地有限公司、环嘉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王金平、董红英、孙志成、卢敬霞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情况
该户已诉讼。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七、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电话:
张经理 17853122887 王经理13791125868
杨经理 18660805068 宋经理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18253162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