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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银星拍卖法拍信息

发布时间:2021-08-12 11:00:07 作者:

光彩银星拍卖法拍信息

 

联系电话:17853122887张经理

1、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1号2号楼1702户

房产证号:鲁(2020)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27361号。建筑总面积231.18(平方米)

起拍价:9934950.73元,保证金:993495元。

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5号2栋3单元102户房产

房屋产权证201153655号建筑总面积97.36(平方米)

起拍价:2686610.45元,保证金:268661元。

财产权益的转移: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3、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号阳光山庄小区14号楼2单元301户

房屋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60646号建筑面积122.14平方米、附带阁楼已抵押未腾空

起拍价:7500000元(柒佰伍拾万元),保证金:1500000元(壹佰伍拾万元)。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亦不承担不动产拍卖成交后的房屋腾空及清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执行程序中,拍卖、变卖不动产过程中产生的被执行人(纳税人)的法定税费(不包括买受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税费),依法从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被执行人(纳税人)不动产历史欠缴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不动产转让登记所需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负担。税、费种类及数额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该房产历史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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