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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0 14:42:02 作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50号甲1
债权总额:11417.5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沈阳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11417.5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7495万元、利息3922.59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王宝金、王宝江、王宝伟、叶玉清、王淑清、铁岭金兴铜业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6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叶玉清,注册号:210111000011070,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50号甲1,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电工铜杆、阳极铜、铝合金导电杆、钛制品、钛材加工、制造;铜、铝、钛、机械配件、塑料制品(不含塑料袋)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及关联人概况.
保证人王宝金,男,1952年4月30日生,住沈阳市苏家屯区龙柏路12号4-5-2。
保证人王宝江,男,1965年4月29日生,住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50号1甲。
保证人王宝伟,男,1957年2月8日生,住沈阳市苏家屯区城郊街道办事处胡家甸村6-50号。
保证人叶玉清,女,1951年5月26日生,住沈阳市苏家屯区龙柏路12号4-5-2。
保证人王淑清,女,1954年9月20日生,住沈阳市苏家屯区惠兰大街25号5-4-3。
保证人铁岭金兴铜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6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淑清,注册号:211223004011249 ,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西丰县安民铸造产业园,经营范围:铜冶炼(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审批或许可的,凭有效审批或许可证经营;未取得前不得经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诉讼情况
2016年12月1日,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做出[2016]辽0111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建行苏家屯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利息2万元;二、被告王宝金、王宝江、王宝伟、叶玉清、王淑清、铁岭金兴铜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8月1日,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做出[2016]辽0111民初8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建行苏家屯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995万元及利息;二、被告王宝金、王宝江、王宝伟、叶玉清、王淑清、铁岭金兴铜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内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诉讼时效连续,可依法对债务人及保证人进行追偿。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经理 17853122887 王经理13791125868
杨经理 18660805068 宋经理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18253162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