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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9 15:18:35 作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征集抵押资产司法处置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拟对我司持有的大连时丽嘉服装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资产进行强制执行,为征集意向投资人,特发布此公告。
一、资产基本情况
大连时丽嘉服装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之一,大连融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瓦房店复州城镇新城街润和园住宅抵押登记面积合计4312.12 m2(司法测绘面积4,360.54m2),共计58套,其中17-1D号单元30套、17-4D号单元28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8年委托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为1,359.68万元。
二、涉诉情况
该户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广发银行于2016年2月提起诉讼,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作出(2016)辽02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权人胜诉;上述抵押住宅于2019年司法拍卖后流拍。目前案件处在执行阶段。
三、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大连融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新城街润和园小高层住宅,2012年兴建,已竣工验收;住宅共11层,层高约3米,框架结构,未安装电梯,一梯四户小户型,每套面积为64至86 m2,室内毛坯;成熟小区,公共区域精装修,周边综合商服配套齐全;有较好的自用、投资价值。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五、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该债权项下抵押住宅的司法处置。
六、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等事宜,若有异议或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征集意向人项目为不良债权项下抵押住宅,投资者在参与司法处置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资产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征集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八、联系人/电话:
张经理 17853122887 王经理13791125868
杨经理 18660805068 宋经理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18253162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