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关于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758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对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截至2020年5月20日,本金17580万元,利息含罚息963.03万元。保证担保:由山东鑫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山东鑫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季义胜,注册资本2000万元,在营,主营石膏开采、销售。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京强,注册资本10000万元,在营,主营煤炭开采、销售。目前已对债务人及担保人提起诉讼。已首封: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采矿权(30万吨/年)、织金县牛场镇小河口煤矿采矿权(45万吨/年)、织金县实兴乡实兴煤矿采矿权(30万吨/年)、织金县龙场镇贵平煤矿采矿权(45万吨/年)、纳雍县王家寨煤矿采矿权(30万吨/年)及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120万吨/年)。以上采矿权均没有设置抵押。1、借款人及保证人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为生产矿井,有一定经营性现金流。3、查封资产系所有人的核心资产,无抵押且为首封,均为生产矿井,煤矿证载产能合计300万吨/年,煤种为无烟煤,资源储量丰富,具备经营能力。如有意向,请联系孙先生,联系电话18660805068。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不构成邀约邀请或转让承诺。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2、禁止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购买该资产。